閩南網4月23日訊 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紀委近日通報6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
福鼎玉塘村黨支部書記夏品顯、村委會主任夏品蘇(非中共黨員),虛報騙取征地及青苗補償款、村集體土地租金共計39萬多元;兩人還挪用土地補償款200萬元。此外,夏品蘇以高速公路征地款的名義,騙取工作經費7萬元。2014年12月,夏品顯被開除黨籍,后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夏品蘇則獲刑12年。
永泰溪洋村報賬員陳魁星利用職務之便,扣發19名低保戶的低保款,侵吞補助款及春節慰問金4.6萬元。2015年4月,陳魁星被開除黨籍,后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連城上江村黨支部書記陳祖奎利用職務之便,侵吞村集體財產3.5萬多元,收受賄賂2萬元。2012年7月,陳祖奎花費2.78萬元賄賂選民當選村黨支部書記。2014年4月,陳祖奎被開除黨籍,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建寧縣社保中心主任黃景容濫用職權,為不符合條件的母親、岳母以及朋友的母親等三人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共撥付32萬多元給上述三人。2014年11月,黃景容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后被判處有期徒刑半年。
龍海市農機站站長蔡水軍任職期間,該單位農機監理站副站長歐陽濤、農機推廣股股長李鵬飛(均另案處理)等人,虛報農機補貼款129萬多元私分,蔡水軍負領導責任,并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錢物1.8萬多元。2014年8月,蔡水軍受到開除黨籍和行政撤職處分。
莆田霞林派出所副所長鄭志尚,向其管轄內的酒店等經營者收取財物共計40.5萬元。2014年10月,鄭志尚被開除黨籍,后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海都記者 李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