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從龍巖市發展改革委獲悉,日前下發的《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明確福建省有關縣(市、區)執行西部地區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問題的復函》明確指出,包括我市新羅、長汀、連城、上杭、永定、武平、漳平在內的福建省原中央蘇區41個縣(市、區),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外優惠貸款資金時,按照西部政策執行。
據了解,根據《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進一步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的批復》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對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的福建省原中央蘇區41個縣(市、區)和原閩東蘇區11個縣(市、區)共52個縣(市、區)執行西部地區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發文部署要求珍惜政策、用好政策,在今后有關項目和資金申報工作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的資金投向及重點,切實加強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選好選準項目,努力爭取國家更多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