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在外辛苦了一年的農民工本可以領著工錢,開開心心地回家過年,但因為包工頭拖欠工資,73位農民工卻因領不到工資而犯了愁。1月23日,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成功破獲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犯罪嫌疑人孫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4日,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公安分局接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送案件:龍巖市一小區模板工程包工頭孫謀拒不支付工資一案,受害工人達73人,涉案金額22萬余元。經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查,龍巖市某小區總承包單位為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將模板分項工程承包給龍巖市某服務有限公司,該服務公司將地下7-8區模板工程分包給自然人孫某,孫某班組工程總量1萬平方米,工程總造價為30余萬元。截止2014年12月4日,孫某在領取足額工程進度款后,拖欠其手下73位農民工工資總計22萬余元,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
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接報后,于當日立案偵查。1月9日,犯罪嫌疑人孫某被新羅警方上網追逃;1月11日,孫某被貴州省黔東南州公安局新興派出所抓獲。1月23日,新羅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押回龍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羅警方提示: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在一審宣判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