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8日,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首次向社會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省235名終生禁駕駕駛人名單,10月19日下午,龍巖市公安局公布了其中10名龍巖籍被終身禁駕的駕駛人。
表格中日期為該駕駛人禁駕開始日期
據了解,終身禁駕,是指“終身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能駕駛機動車”。終身禁駕人員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01條規定,公安機關對“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兩種情形,依法作出的終生禁駕處罰。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特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致公私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的交通事故。(本網記者 應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