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訊 (記者 于莉) 記者近日從漳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十三五”期間,漳州低保標準從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兩區的)8664元和(其他縣區的)7908元,將8.99萬名困難群眾納入了低保范圍;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從平均每人每年9942元提高到21252元,將1.1萬名困難群眾納入了特困供養范圍。漳州將2.01萬名無法依靠自身能力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保障對象,已全面實現社會救助城鄉一體化。
疫情期間,漳州市在全省率先為城鄉低保對象、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發放每人每月100元的副食品補貼,惠及困難群眾8.9萬人,是全省唯一連續不間斷、市域全覆蓋發放副食品補貼的設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