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啟動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與科創平臺獎補申報
平臺最高可獲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
為激勵我省創新主體加快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布局,有力推動福建科技創新主體積極承擔國家級項目、創建科技創新平臺,提升區域科技創新實力。日前,省科技廳發布通知,啟動2025年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獎補資金申報工作。
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獎補面向2023年度申報并獲得我省獎補資金,且在上一輪獎補申報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輪獎補申報截止日期間獲得中央財政經費支持的項目;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獎補面向上一輪獎補申報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輪獎補申報截止日期間新批復建設(重組入列)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對省財政科技資金已配套支持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不再予以獎補。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要求在福建省內注冊的牽頭承擔平臺建設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原則上須經省科技廳推薦,且已獲科技部批復建設(重組入列)。中央在閩企事業單位牽頭建設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納入獎補范圍。
獎補標準方面,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按牽頭企業獲國撥經費實際到賬金額1∶1比例獎補;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中,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國家“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
申報程序分為網上填報和審核推薦兩步,申報單位在“福建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填報,相關單位在線審核并提交推薦材料。(福建日報記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