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優合集團有限公司的一批進口食品經寧波梅山港搭乘外貿內支線集裝箱貨輪“新明州86”抵達馬尾青洲港。該企業負責人馬毓皎通過中國(福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獲取“寧波—馬尾”運費扣減標準,并向海關申報扣減運費。經福州海關所屬馬尾海關審核后,立即減征稅款2100多元,標志著我省境內運費扣減工作取得新進展。
境內(內河、海運內支線)運費扣減是海關總署推出的“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為企業降本增效”的一項改革措施,它支持在計算稅款時扣減貨物轉關進口運費中的國內段部分。但在實施初期也遇到了困難,貨物進口轉關運費通常是按照國際國內段聯程總費用結算,進口企業提供國內段運費資料比較困難,難以真正享受政策紅利。對此,福州海關與省商務廳聯合開展調研,深入省交通運輸廳、省港口集團、貨代企業等多家單位調查研究,探索措施實施的最佳路徑。2023年10月,海關和商務部門聯合啟動“境內運費扣減1.0版”,按照“個別企業試點”“覆蓋‘廈門—馬尾’內支線”“進口全覆蓋”三步走,合力推進政策快速全面落地。
為進一步優化流程做法,雙方近期合作升級“境內運費扣減2.0版”,指導省內船運行業專業機構——福建省船東協會收集、匯總內支線運費扣減標準,并在中國(福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陽光收費欄目進行發布。該平臺面向所有進出口企業,運費扣減標準在此發布可有效提升企業對政策知曉度,拓寬政策享惠面。企業在此可一站式完成扣減標準查詢和扣減費用申報,有助于進一步提高企業申報效率,實現“高效辦成一件事”。截至今年7月,福州海關已幫助企業扣減運費金額3100多萬元,減征稅款近500萬元,惠及260多家企業。
“通過‘境內運費扣減’政策,我們企業今年共扣減運費金額40多萬元,減征稅款7萬余元,這是‘真金白銀’的實惠。”馬毓皎說。
下一步,福州海關將與省商務廳持續加強配合,繼續擴大境內運費扣減覆蓋面,提升享受該項政策的便利度,每年有望為福建外貿企業減征稅費超千萬元。(福建日報記者 鄭璜 通訊員 劉曉玲 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