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打綠樂團主唱吳青峰與昔日恩師林暐哲因著作權糾紛鬧上法庭,雙方首度于5月11日在法庭對質,案件將于6月15日宣判。
對質
林暐哲:約定5年50首歌,吳青峰只寫了5首
在法庭上,林暐哲表示,他2018年10月收到吳青峰解約的信函,信中表明將于2018年底歌手、經紀、詞曲授權合約到期不再續約。他難過之余,也無法接受吳青峰一封信就要終止二人十多年的合作,便找來律師協調。雙方于12月4日討論細節,其間僅討論歌手、經紀合約,沒有涉及詞曲授權合約。而且,因雙方合約中載明“須于到期前3個月以書面終止”,因此,在他看來,吳青峰10月的存證信函,對詞曲授權合約不生效力,雙方為自動續約。
林暐哲回憶,2018年底的公開分家聲明,只是想給外界營造圓滿的結局,但合約仍應照規矩來。2019年,他看到吳青峰公開演唱蘇打綠歌曲,便發信息表示吳青峰有違約嫌疑。當時,吳青峰翻開了合約,也看到“3個月前書面終止”的規定,還問2019年是不是仍給他代理。因林暐哲已將音樂另授權給環球,一時還有須厘清的事項,此事當時未有確論。不料,吳青峰在環球公司回復前,又公開演出相關歌曲,且原本合作的律師,竟到吳青峰新公司當顧問。如此,才逼得他于2019年4月提起訴訟。
林暐哲表示先前與吳青峰簽約,約定5年50首歌,吳青峰只寫了5首。
吳青峰:2017年休團,是被林暐哲逼迫的
吳青峰則在法庭上表示,他自與林暐哲合作以來,一直都領著新人的待遇,他500多首懷著熱情、承擔痛苦獨立完成的作品,也愿意與林暐哲分享,不明白為何他不顧真相、情誼。吳青峰說,林暐哲聲稱“給出最大利益”,卻連對歌手最重要的“詞曲授權”都緊抓不放。
吳青峰還透露,蘇打綠2017年休團,是被林暐哲逼迫的,根本不是他要休假;林暐哲一度要他脫團單飛,被他斷然拒絕;林暐哲與他簽5年50首歌合約時,哄他只是合約形式、不會強迫,如今在法庭上卻又拿出來講。
回應
吳青峰:打官司,為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心血
5月11日晚,吳青峰發長文詳述著作權糾紛案全過程。
文中,吳青峰表示,曾和林暐哲在2008年簽署過一份詞曲授權合約,但雙方已于2018年12月6日終止合約。
吳青峰透露,2018年9月雙方在開會時,他就向林暐哲表示,自己已將近40歲,一直以來都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要是自己突然死掉,家人什么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吳青峰還說,當時林暐哲還跟吳青峰強調“妥善處理,好聚好散”。想不到卻在四個月后收到林先生起訴,還把他創作的歌名搶注商標。
吳青峰說,自己最開始問過律師:“能不能干脆認輸、賠錢,當花錢學教訓?”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后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
正因如此,他決定坦然面對、不妥協,為了將來可能會有同樣遭遇的創作者,也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
說法
律師:一定要處理好權利和授權的分配與關聯
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演員經紀人委員會首席法律顧問王軍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著作權的權屬很多情況下取決于當事人的約定。如果說創作者把詞曲版權或者對外授權的權利,獨家授予經紀公司或者其他公司,這種情況下,詞曲作者就無權再對外進行獨立的授權或行使。
王軍還說,時下,一些作家、歌手、演員紛紛成立了工作室和公司。在作家、歌手和演員看來,這是我自己的公司。但如果這個工作室的法人未來跟藝人出現爭議、沖突,那么公司是有權單獨站出來說:我是權利人,我有權禁止你繼續發行,或者繼續表演。“法人和自然人是兩個相對獨立的主體,一定要處理好權利和授權的分配與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