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娛樂1月19日報道19日,針對女星鄭爽牽涉其中的代孕棄養風波,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發文提到三點:1、在我國代孕行為是被明確禁止的。把女性的子宮當作生育工具,把新生的生命當作商品買賣,甚至可以隨意丟棄,這條隱秘的黑色產業鏈打著法律的擦邊球,不止損害女性健康、物化剝削女性,更是踐踏公民權益、敗壞人倫道德。作為中國公民,因為代孕在中國被禁止,就鉆法律空子就跑去美國,這絕不是遵紀守法。
2、避重就輕也改不了事實真相。生命不是冷冰冰的金錢交易,抑或任憑喜好決定生死的物件,而是身為父母不能不負的責任和義務。作為父母,感情甜蜜就愿意共同撫養,關系破裂就選擇丟棄孩子,這絕不是個性。
3、沒有營養的炒作帶不來長久流量。公眾人物的魅力,來自其高尚的職業操守、良好的社會形象、文質兼美的優秀作品,而不是瘋瘋癲癲、任性胡鬧、缺愛賣慘的“人設”。作為公眾人物,幾度瘋狂游走在法律邊緣,把這樣錯亂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置于眾目睽睽之下,貽害世風,這絕不是無辜!
19日上午,央視新聞也對此事發表了評論:前有代孕媽媽遭“退貨”,后有某明星疑似代孕欲棄養,曝光錄音中“打也打不掉,我都煩死了”更令人憤怒。代孕在我國被明令禁止,其對生命的漠視令人發指:包生男孩代孕者懷上女孩會被強行打胎;胎兒如存缺陷或被丟棄…如此踐踏底線,法律難容,道德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