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今天是11月4日,離“雙11”電商促銷節還有一周的時間,許多網購一族已經準備開啟“買買買”模式了。不過,消費者在享受購物帶來的愉悅的同時,對自身權益的保護也不能忽視。
本周,國家發改委專門召開“雙11”電子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工作媒體通氣會,強化電商促銷中的“信用問題”。發改委表示,為了讓消費者安心購物,在“雙11”前后將發布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其中首批“電子商務領域嚴重失信企業500家”黑名單已經在“信用中國”網站公布了。
名單中位列前幾位的有:北京和慈世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杭州貝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黑龍江農合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海文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在“雙十一”之前公布了首批黑名單,起到了良好的預警作用,發改委此次的做法非常值得點贊。
朱巍說:“第一批電子商務領域嚴重失信的500家企業名單已經公布,希望接下來還會有后續的批次,這應該是一個動態的黑名單,我認為應該建立動態的上網下榜機制。另外,對于電商平臺而言,應該將這樣的企業從平臺下架,如果消費者真的在‘雙十一’中通過C2C或B2C的平臺買到假貨,或是買到了已上黑名單企業的商品,平臺應當承擔一定的賠付責任。”
每年臨近“雙十一”,在眼花繚亂的各種商品中,看銷售量下單成為很多人的購物習慣,也因此催生了大量的“刷單”“炒信”行為,甚至形成了專業的黑色產業鏈。
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電子商務法草案》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兩部大法同時對網購刷單說“NO”。
其中,《反不正當競爭法》草案三審稿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予以細化,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宣傳或者引入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規定的“刷單”行為,將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表示:“如果好評都是復制粘貼出來的,并不是真實的客戶評價,那會影響消費者對交易方的選擇。同時,在一個市場中,進行競爭的同業經營者,若一方采用了這種虛假的方式構筑所謂的信用評價體系,這會影響到其他競爭者的合法權益,對消費者的選擇也會產生一些誤導。所以,《反不正當競爭法》草案三審稿對這種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規制,也有很嚴重的罰款,就好比虛假廣告一樣。通過經濟杠桿的方式,來遏制這種違法行為是很有利的,將來如果再有這樣的行為被查處,作為執法部門就具有了法律依據,去遏制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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