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告了兒子兒媳
要求撤銷婚房贈與,拿回那套房
杭州林阿姨和丈夫經營了多家藥店,家境很好。2012年兒子結婚。2013年眼看著房價逐步走高,老倆口一下子買下兩套房,其中一套登記在兒子兒媳名下,并且雙方簽了了個協議,首付按揭都歸倆老,房子產權歸小倆口。
從法律角度看,這就算“贈與”。
按照林阿姨的說法,兒子工作不順利后來索性在家,媳婦以前都在藥店幫忙的,但是去年開始聽朋友鼓動去做微商,孩子不管,家不回,也沒見有多大收入。小倆口的家用也都靠老倆口貼補。現在兒子和兒媳關系不好,鬧離婚。
老倆口這下急了,想了好幾個晚上,聽了些建議,林阿姨單槍匹馬起訴到法院,告了兒子兒媳,要求撤銷贈與,也就是說房子拿回來。
林阿姨甚至都沒有請律師,她說她百度過法律條款了,為了替兒子保住房產,必須連兒子一起告,至于撤銷贈與的理由是:兒子和兒媳沒有對我們兩老盡到“扶養”義務。法院已經受理。
父母給孩子買婚房
婚前還是婚后很重要
浙江銘廣律師事務所主任常建軍律師說,近年來隨著房價上升,小年輕結婚買房要父母資助越來越多,離婚率一高,最后父母出資的婚房怎么分配,這類糾紛也越來越多。
常建軍說,婚前雙方父母出資,叫婚前贈與。按照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般視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等到小倆口離婚,那么就按婚前雙方父母的出資按份分割。比如,一套房子170萬元,一方父母出100萬,一方父母出70萬元,那么小倆口對該房產按10︰7的比例共有。如果離婚,按照離婚時的房價按此比例分割。如果雙方父母只是出了首付款,按揭由小倆口承擔,那么婚后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有,分割時按一人一半算,即便按揭實際支付中一方多一方少。
第一個案子中,還有個關鍵點是房產證不是做小倆口名下, 而是做在女方一人名下。
常建軍律師說,那么,作為男方在訴訟中就需要通過舉證等還原整個案件事實,明確男方母親在購房中實際出資40萬元的事實,無論是根據現婚姻法解釋還是常理看,母親在婚前的購房出資應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男方提供母親出資銀行流水等作為證據),母親的贈與意愿是明確的,是贈與自己的兒子,不可能贈與女方。這樣法律關系的案件,建議由男方母親起訴要求拿回出資款可能對男方更為有利。
第二個案子屬于婚后贈與,一般情況下都應視為對小倆口夫妻雙方的贈與(有明確約定的除外),而且房屋登記在小倆口名下,說明有關贈與的意圖和產權登記也一致。老倆口的房產贈與并未附條件或義務,而按老人所敘述的情況,也不符合法律規定可撤銷贈與的情形,所以,常建軍律師認為,第二個案件中林阿姨以兒媳不盡撫養義務為由要求撤銷贈與,要得到法院支持是比較困難的。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首個太空計算衛星星座成功入軌 中國星座點2025-05-1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