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雙十一,京東打出了“認真購物,買點好的”的口號,把戰線提前到從11月1日開始,增長促銷時間,倡導消費者理性購物。但是卻有消費者爆出,京東以理性購物為由引導消費者提前購物,卻并沒有對商家的標價以及促銷活動做出嚴格監管,導致消費者不必要的損失。
購物節期間價格相差甚多,誰來買單
張某稱,由于京東倡導“好物低價、理性消費”,11月1日至11日都在購物節時間節點內,自己便在11月9號下單購買了一臺預售的冰箱,冰箱原價2999元,預售定金50元抵200元,尾款只需再付2749元,可當張某在11月11日當天付尾款時發現冰箱的售價僅為2599元,比自己要付的尾款還要低200元,若張某繼續支付尾款則損失200元,若取消訂單,按照規定,定金不予退還。
無獨有偶,李女士在京東購物節期間購買了三臺空調共花費一萬元,在雙十一當天卻發現商家推出了“買三件打九五折”的活動,合算下來,李女士損失500元,李女士聯系商家,商家以“你并未買貴”為由不予解決,李女士申請京東介入處理糾紛,而京東則以“第三方沒有價保,每家活動和規則不一樣”為由并未給出具體解決方案。
李女士稱,京東提倡理性購物,主打11天的購物節,但并沒有對商家的價格進行良好的監管,讓消費者誤以為購物節期間優惠力度相同而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北京時間記者就“購物節期間京東對商家的價格規定以及商家波動的合理范圍”等問題向京東方面進行詢問。京東表示,為了讓消費者清晰地了解京東產品價格,京東在日常經營和促銷期間對供應商及商家的價格標示以及促銷活動做了嚴格規定,如商家違規將予以嚴厲處罰,但在雙十一期間,商家有自主調價促銷的權利,李女士和張先生所遇到的降價500和200元的情況是商家正常的促銷活動,并無價格違規違法的行為。
價格保護 形同虛設?
據悉,京東從2013年10月起推出價格保護服務,消費者自訂單完成后的30天內,如果遇到原產品價格在京東有調低的情況,可享受價格保護,京東會將差價部分返還給消費者。此次雙十一購物節京東也以“價格保護”為宣傳理念,讓消費者放心購買。
然而,申請價格保護卻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簡單。京東明確規定,非自營商品、促銷商品、分期付款商品、使用優惠券商品、含有贈品的商品等均不參加價格保護,這就導致諸如李女士這樣的消費案例無法得到妥善處理。這樣看來,價格保護的宣傳噱頭遠遠大于實際帶給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