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體制改革是難點
財政體制改革歷來是改革的難點,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財稅專家們普遍認為要實現這一任務,理清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責任,難度較大,任務艱巨,需深入研究、周密設計,通過頂層設計逐步推進。
“處理好地方政府與中央的關系,不能操之過急,只能慢慢推進。”李揚認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在這方面實現了很大突破,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對于中央政府的事權是什么、地方政府的事權是什么、中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事權是什么,做了清晰界定,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基本的依憑。
廣東財經大學副校長于海峰認為,當前專項轉移支付數量多、規模大、資金散,其背后也與政府的事權劃分不清晰有關,主要表現在財政管的事多了,政府管的事多了,很多事情都通過設立專項資金來解決,實際上政府職能可能越位了,跨過了邊界;反之,如果政府不去做,讓市場去過,效果可能更好。
此外,2014年恰逢分稅制改革20周年。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指出,很多人給分稅制貼上了“中央集權”的標簽,但94年分稅制的目的絕對不是集權,而是建立與中國市場經濟相匹配的漸進式調控體系。當前,財稅改革中面臨的很多問題,實際上與分稅制改革受阻有關,主要是由于迄今為止省以下并沒有真正進入分稅制狀態。
他建議,應借助新一輪財稅改革,進一步推進省以下分稅制改革,推進行政級次的扁平化,從五級變成省市縣三個層級,做到每一級政府政權體系在事權上要明確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具體落實到支出責任的明細單上。在此基礎上,再整合所有稅收體系,使之與市場經濟相匹配。(記者 韓潔 劉寶 森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