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錢就差評?一元官司淘寶勝了
不給錢,就差評?曾在網絡中濫用評價權,惡意敲詐勒索商家的杜某、邱某、張某三人,在受到刑事判決后,又被淘寶訴至法院。1月17日,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的“一元官司”迎來了一審判決:江蘇海門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杜某三人的行為損害了淘寶的合法民事權益,故判決三被告共同賠償淘寶損失1元、合理支出2萬元。
據介紹,杜某等三名被告因故意在購物中給予賣家差評,先后五次敲詐勒索淘寶賣家,被海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緩刑,并處罰金。隨后,淘寶以杜某等三人惡意評價涉嫌侵權為由,又將這三人起訴至法院,成為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案,該案曾于2018年11月8日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淘寶網平臺上的銷量、評價等數據經過長期交易積累而形成,信用評價體系是淘寶網核心競爭利益,法院有理由相信該平臺上的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決策過程中已養成對信用評價數據的依賴和習慣。
“三被告以敲詐為目的對商家進行惡意差評,客觀造成淘寶平臺上相關數據的不真實,直接影響并破壞了其構建的信用評價體系,亦損害了淘寶公司合法的民事權益。”海門法院在判決書中寫道。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指出,目前我國法律對于惡意差評這樣的網絡惡意行為,在立法上沒有很明確的規定,很難進行快速、有效應對,讓這些惡意行為能夠鉆制度的空子。
此外,阿里也在協助配合執法機關對差評師予以打擊。據透露,自2017年開展打擊惡意行為專項行動以來,其已配合多地公安機關破獲20余起利用惡意差評對商家進行敲詐的案件。(記者 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