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檢察機關積極介入事故調查。經調查發現,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作為天津港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經營業務負有審批、監管等職責,有關責任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違規發放經營許可證,對瑞海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監管不力。
根據查明的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原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副廳級、已退休)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李志剛簡歷
李志剛,男,漢族,1954年5月生,天津市人,大學普通班學歷,199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