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認定涉及6個部門及1名個人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未認真履行職責,違規發放經營許可證,對瑞海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監管不力
天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濱海新區安監局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及時檢查發現和依法查處
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明知瑞海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倉儲地點違反安全距離規定,未嚴格審查把關,違規批準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儲業務規劃
天津新港海關對瑞海公司日常監管工作失察,對其違法從事危化品經營活動未及時發現并查處;給不具備資質的瑞海公司開辟綠色進出關通道,放縱瑞海公司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天津港(集團)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有效督促糾正和處置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幫助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瑞海公司通過安全評審
11名官員被采取強制措施
原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副廳級、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理處處長馮剛
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副廳級)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副廳級)
瑞海公司、中濱海盛12名嫌犯被刑拘
瑞海公司董事長于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副總經理曹海軍、劉振國、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經理郭向濱,財務總監宋齊,操作部副經理李雅翔
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評價師曾凡強
瑞海公司總經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尚慶森被監視居住(2人在爆炸中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