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客燃油附加費又有新的調整。記者了解到,從2012年3月5日零時起,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由原來的130元調整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維持原來的70元不變;嬰兒票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實行減半收取。如個位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數計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30元(往返程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70元(往返程收取140元)。
在2012年3月5日零時(不含)之前已購買的2012年3月5日(含)之后(航班日期)的航班客票,無需按新規定標準補收燃油附加費;在2012年3月5日零時(不含)之前已購買的2012年3月5日(含)之后(航班日期)的航班客票,如在2012年3月5日(含)之后進行變更,需按新規定標準補收燃油附加費。如3月4日已購買了3月6日廣州至北京客票,燃油附加費為130元,但3月5日將客票改期至3月7日,燃油附加費為140元,改簽時便需要付10元差額。
燃油附加費調整:
●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由原來的130元調整為140元;
●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維持原來的70元不變;
●嬰兒票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
●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30元(往返程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70元(往返程收取140元)。(記者 王玉 通訊員 詹姣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