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燉品店的菜單上標注了菜品中藥材的功效
菜單通常標注主材善意提醒存盲區
記者走訪的這些餐館,都在菜單上體現了菜品中添加的主要藥材,其中一家還標明了每種藥材的功效。
不過,并不是菜品中的所有藥材都會有所體現。“得看是主材還是輔料,主材一般都會標注。”刺桐路一家傳統農家菜的老板說,主要作為調味料的茴香、桂皮、桂枝就很少寫進菜單。
“知道是孕婦的話,我們就會叫她不要點當歸湯。”廣電路沙縣小吃老板娘說,但有時他們看不出,顧客也不主動說。而一些中高檔餐廳,則會專門培訓點菜服務員。“我們培訓時強調,一定不能給孕婦有當歸的菜品。”明記燉品世家的張經理和潮福城酒樓的廖經理都表示,招待孕婦會特別注重詢問顧客的禁忌。“我們盡量做好,但主要還是孕婦自身的保護意識。”張經理稱,善意提醒也存在盲區,比如并不知道顧客是孕婦,或者經營者或服務員專業知識受限等。“餐飲畢竟面向大眾,如果顧客自己未明確告知,我們不太可能方方面面都關注到。”
專家
特殊人群
這些藥材忌食
特殊人群外出就餐時,還有什么禁忌?記者為此采訪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泉州醫高專附屬人民醫院兩位中醫專家。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中醫科主任醫師崔閩魯分析,能不能吃當歸要根據孕婦體質和實際情況而定。
當歸:當歸有補血、活血功效,可用于治療貧血孕婦的一些妊娠病癥,但如果孕婦本來就有出血癥狀就忌食當歸。
薏仁:有導致滑胎的危險,“很多孕婦懷胎七八月時會手腳浮腫,就會喝薏米水,其實也是誤區”。
桃仁、紅花、三棱、莪術等:活血逐瘀、破血逐瘀的藥材,都是孕婦大忌。
茴香、桂枝、胡椒、川椒等:性屬辛熱但常被用來調味的藥材,孕婦也應少吃,否則容易導致胎熱。
泉州醫高專附屬人民醫院廖立行醫生提醒,高血壓、糖尿病等特殊人群,就餐時也應多加注意。
——部門——
是否明示法律監管存空白
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公布的食藥兩用物質目錄里,包括姜、花椒、百合等共87種。
記者注意到,菜品中常出現的中藥材如枸杞、薏仁、茴香等屬于食藥兩用物質,而當歸、黨參、人參等同樣經常入食的藥材卻不在此列。至于餐館是否應該明確標注每一種添加的藥材、是否應對特殊人群做特別提醒等,目前并沒有明文規定。
根據消費者的知情權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鯉城工商相關人士稱,盡管沒有明文規定,但這些藥材畢竟屬于特殊食材,建議餐館通過菜單等方式加以明示,而孕婦和其他特殊人群有食用禁忌的藥材,餐館最好明顯標注。
“我們考慮向公司建議,在菜單上添加這些提醒。”采訪中,有兩家餐館的負責人表示。(本網記者 李秋云 黃謹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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