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黃女士向南安市溪美工商所投訴稱,她是一名孕婦,在當地一家餐館就餐后出現出血癥狀,經醫生診斷,有流產的征兆。經及時用藥保胎后,流產征兆才消失,有驚無險。
原來,黃女士在餐館吃晚飯時曾點了一道加了中藥“當歸”的湯。執法人員來到黃女士就餐的飯店,發現該飯店的菜單中未標明菜品的原材料及制作方法。而黃女士在點餐過程中也未表明自己已有身孕,結果誤點了易引發流產的“當歸湯”。執法人員認為雙方均對該事故負有一定的責任。
經調解,該飯店賠償黃女士醫藥費800元,并賠禮道歉。工商執法人員建議,餐館對于孕婦這一特殊消費群體的用餐安全負有提示提醒的義務。若有食材不宜孕婦食用,餐飲業經營者應在菜單中醒目標注,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記者 周長鋒 通訊員 吳怡菲 葉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