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新羅區人民法院圍繞“三個90%、一個80%”核心指標,決定對重點重大案件實行領導班子成員“包案、銷案”作戰,實現院領導班子成員包案、辦案的模式,積極打好“超期未結案清理、終本案件清理、信訪案件辦結”三大殲滅戰。今年來已執結千萬元以上執行案件12件,涉案標的達3.2億元。
為了加快執行進程,新羅區法院根據省高院篩選案件下發的清單,分類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制定法院領導“包案、銷案”作戰任務分解一覽表。從今年7月份開始進行統一排查梳理,攻堅銷案。對執行案件逐案制訂工作方案,明確承辦人和包案領導。各領導勇于擔當包片、包案責任,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同時,緊盯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依法及時啟動評估拍賣程序,無法啟動程序的應說明理由,逐案報相關包案院領導審核后,報上一級法院備案,對于首封法院超長期未處置的財產,報請上級法院將案件全案指定由首封法院執行。案件辦理分輕重緩急,優先辦理系列案件;對涉軍和涉黨政機關等特殊主體的案件,及時向當地黨委匯報,并向被執行人的上級機關通報,爭取支持幫助,達到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執結率不低于90%;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終本合格率不低于90%的目標。
該院加大案件執行和督查力度,要求各包案領導發揮“頭雁效應”,勇于擔當,沖鋒在前,以辦理重點重大案件為突破口,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高法院的執行質效;同時加大納入此次清理范圍案件的辦理進度,對符合終本條件的加快結案,切實提升核心指標;定期對活動進展情況進行通報,以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確保工作進展排名靠前;對思想重視不夠、工作推進不力的承辦人,院黨組將對其進行約談,并對工作不力情況進行通報,對嚴重不負責任的,嚴肅追責問責,確保今年各項執行任務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