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人員、辦案民警、調解員、專職律師多方調解化糾紛
懷有身孕的女子陳某,與夫家吵架后,一時想不開,獨自到醫院做了引產手術。夫家得知此消息后痛心疾首,召集了多名親戚到醫院討說法。一時間,圍繞醫院給陳某引產一事,引發了院方和陳某夫家長達數日的醫患矛盾。調解員介入后,經過與多方的聯動,終于將該起糾紛“降溫”化解。
陳某和林某按民俗辦理結婚喜宴,并同居生活。10月5日,因為家庭瑣事,陳某和林某及林某的家人吵了起來。吵架后,懷孕的陳某覺得傷心又委屈,獨自到醫院拿掉了孩子。
“都沒經過孩子父親的簽字同意,憑什么就給做了引產手術?”原本盼著孩子出生的林某及家人得知此消息后心痛難當,一時無法接受,于是召集了多名親友,到醫院討要說法。得知此事后,轄區司法所、派出所立即介入調解,但雙方各執一詞,矛盾一時難以解決。
11月3日,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員引導醫患雙方來到了晉江市矛盾糾紛多元調解聯動指揮、人民調解中心申請糾紛調解。中心工作人員接待后詳細了解了糾紛的始末,并立即安排經驗豐富的調解員林榮登和莊茹娟調解此糾紛,同時聯系晉江市醫療糾紛調委會陳碧旋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
調解中,調解員陳碧旋及律師鄭聰穎,從法律角度對矛盾雙方當事人存在的過錯進行了分析說明。隨后,調解員林榮登和莊茹娟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初步調解。鑒于雙方對矛盾的認定存在較大的分歧,且互不讓步,調解員建議雙方當事人先各自冷靜,回去考慮清楚各自在這件事中所應承擔的過失、責任,再擇日進行調解。
隨后,調解中心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就此爭議進行研討,經分析認為,在此爭議中“面對面”的調解方式是行不通的,應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別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時,調解員林榮登,在林氏家族中享有較高聲望,可通過其出面協調,助推矛盾的化解。
之后數日,調解員林榮登一直與林某及其家屬保持聯系,幾次三番入戶與林某及其家人進行談心,深得林某及其家人的信任。調解中,林榮登向林某及其家屬遇到這樣的事情表示惋惜,安慰他們應盡早解決糾紛,才能告別這段痛苦的回憶,過好以后的生活。同時又從法律的角度規勸他們,要理智解決糾紛,合理合法表達訴求,才能有助于事情解決。
調解員莊姐則著重去做醫院方面的工作,引導院方自我反思工作中、在診療過程中是否還有需要規范的流程,說服院方正視問題,拿出誠意,爭取對方諒解,積極主動化解糾紛。
經過兩位調解員不辭辛苦的調解,雙方終于都有所松動,調解員抓住時機,趁熱打鐵提出合情合理的調解建議。11月9日,當事人雙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調解員提出的調解建議。11月10日下午,在律師的見證下,當事人雙方終于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至此,這一起讓雙方都困擾、心痛一個多月的糾紛終于圓滿解決。(通訊員 吳清川 高平 記者 許春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