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近日出臺的《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透露,民營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租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民營企業專業人才經相關部門認定為高層次優秀人才的,享受相應配套獎金和安家補貼、子女就學、個稅返還等相關優惠政策,民營企業引進的人才,可申請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租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新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專家工作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經相關部門認定,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的建站資助;對進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開展科研的博士后,每人每年資助5萬元(3萬元),發放兩年。 (記者 闕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