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以上可設單位集體戶
在長治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人才服務集體戶和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凡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院校畢業生無產權或使用權房屋的,均可在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和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登記落戶;凡在長治市依法注冊,擁有產權屬本單位所有的辦公場所的用人單位,且人數達到10人以上,均可設立單位集體戶。
同時,建立社區集體戶。在城區、郊區、開發區公安分局所屬戶籍派出所,縣(市)政府駐地公安派出所,均設立“社區集體戶”。
為方便集體戶居民辦理涉及使用戶口證件事務,對經批準落戶人才服務集體戶、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單位集體戶和社區集體戶的人員,可制發僅含首頁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集體戶居民戶口簿,與戶主關系填寫“非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