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有說道
不少畢業生參加工作之初,都會經歷“試用期”,那么關于試用期又有哪些規定?試用期不發工資的“規定”又是否站得住腳?
試用期多長算合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另外,依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
不少畢業生還曾遇到過使用期內不發或少發工資的情況。《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資料圖 中新社發 張云 攝
——租房的“陷阱”也不少
畢業后,搬出安全便利的宿舍,面對魚龍混雜的租房市場,畢業生需要警惕哪些“陷阱”?
據媒體報道,以看房為名騙取“看房費”、提供虛假租房信息以騙取中介費、設置合同“霸王條款”減輕自身義務、無中介資質違規參與中介服務等租房問題,都可能成為畢業生租房時的“絆腳石”。
對此,警方提醒,要找正規房屋經紀公司,仔細查驗房東的房產證、身份證等信息,沒有房產證的一定要其出具購房合同。
此外,租房者一定要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如遇到強迫交易等涉嫌違法犯罪情況,要及時撥打110報警,積極向警方提供證據信息,切實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