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布《2015年“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評價排名》(以下簡稱《排名》)。《排名》顯示,2015年75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的整體水平較前兩年有所提高,45所高校綜合得分合格。2015年報告的綜合平均得分為63.3分(百分制,下同),高于2014年的60.2分,
2013年的56.8分;從最高與最低的綜合得分來看,2015年有一所高校——華南理工大學(微博)獲滿分。但同時也出現綜合得分低于40分的情況,北京師范大學(微博)最低分為37.9分,低于2014年的最低分41.4分。
華南理工大學引用了校外第三方機構對畢業生社會需求與培養質量進行跟蹤評價,制定了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評估指標。該校年報的編寫基于較為詳實、細分的數據,包括各學院和專業的月收入、畢業3個月后的非失業率、畢業生就業狀況的滿意度、對教育教學、專業設置、學校就業服務的滿意度、以及用人單位的滿意度。該校年報的編寫及發布完全符合教育部要求。得分最低的北京師范大學失分多的原因主要是未按教育部要求對就業質量進行相關分析,只字未提對教育教學的反饋。
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布的這份排名,是對教育部直屬高校2015年度“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的合規性做出評價,范圍為75所教育部直屬高校。
內容合規率整體提升 但四成高校發布不及時
從指標合規得分率來看,2015年整體合規率較2014年提升。在所有的15項評價指標中,7項指標的合規得分比例較2014年有所提升。7項指標與2014年基本持平,僅“發布及時性”1項指標較2014年下降。2015年在“就業質量”、“用人單位評價”兩項有關就業情況相關分析的薄弱環節上突破明顯。有17所高校提供了反映全校以及分學院/專業就業質量的數據(2014年僅有8所)。有63所高校提供了用人單位的評價數據(2014年為56所)。但在整體合規率提升的趨勢下,涉及對教育教學的反饋的3項指標合規率仍較低:招生的影響(37.2%)、對專業設置的影響(35.3%)、對人才培養的影響(50.7%),反映出各校年報普遍缺失對教育教學的反饋。報告發布合規率平均得分為79分,高于2014年的73.9分。在其他媒體上發布就業質量年報的部屬高校較2014年增多近一倍,共58所。但2015年發布及時率不太理想。僅64.0%的高校于規定的12月底前在官網上發布了就業質量年報(2014年發布及時率為81.1%)。
引用第三方評價就業質量水平仍較低 七成高校不重視
2015年年報內容的完備性及公信力較2014年也有提升。2015年內容完備性與公信力平均得分60.8分,高于2014年的 58分。2015年使用校外第三方評價機構調查月收入、就業現狀滿意度(簽約滿意度)、專業相關度(專業對口)、離職率(違約率)等反映就業質量的指標的直屬高校較往年增多。2013年有11所,2014年有15所,2015年增至20所。然而,高校引用第三方評價就業質量仍處于較低水平。有7成高校未使用第三方評價數據。本次評分中發現,有高校在報告中使用“據某第三方機構調查”等遮掩含糊、難以查證的表述。
三年比較 “高校就業質量年報”改進明顯
2015年是教育部要求各高校編制及發布畢業生就業年報的第三年。21世紀教育研究院已連續三年對部屬高校就業質量年報進行合規性評判。2013年,部屬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情況整體不達標。自2014年起,各高校開始重視就業年報的編制及發布,在以下方面改進明顯:1、基本內容覆蓋率提升。各校基本都能按照教育部要求覆蓋的內容編排年報的一級標題、二級標題。其中,就業基本情況、主要特點下的6項內容的覆蓋率均在90%以上。2、就業相關分析增多。2015年使用反映就業質量的數據、用人單位的評價對就業情況進行分析的高校增多。3、數據使用規范性增強。2013年有11所高校未注明就業率統計時間節點,2015年只有3所高校未注明統計時間節點。且普遍開始重視標明各類數據來源。4、公信力增強。逐漸重視引入第三方評價。如前所述,2013年使用第三方評價數據的僅有11所,2015年增至20所。5、報告編制精細化:年報展現形式已逐漸優化、圖文并茂、設計精良。且均能提供便利的下載形式、閱讀格式。
“高校就業質量年報”離真正合規仍有距離
自2014年起,各高校逐步重視就業年報的編制及發布,但仍存在不少問題,離真正合規仍有距離。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數據統計口徑不一、可比性差”。就公眾最關心的就業率而言,各校統計時間節點不統一,從6月份到12月份中各均有。其次,就業率的統計口徑計算方式不統一。多數高校采用教育部規定的算法,將簽約、升學、出國、靈活就業、暫緩就業都算進就業率。但也有例外,如中央美院使用“非失業率”這一概念。按照如此大口徑統計就業率,各校就業率均接近100%上,呈現出形勢一片大好。但實際上,公眾更期望看到純粹的就業率,即簽約率。也希望高校報告升學、出國、靈活就業、暫緩就業的各類畢業生比例。
2、缺少對就業質量、就業趨勢的分析,對教育教學的反饋。對就業數據進行統計歸根結底是要服務于高校人才培養的改進,通過就業情況反思教育教學、專業設置、招生等各個環節,并作出有理有據的調整。有的學校完全沒有就業趨勢研判,或籠統地介紹行業發展特點,國家當前就業形勢,缺乏基于自身就業數據對本學校就業趨勢進行統計分析。在對教育教學的反饋這一部分,很多學校只是一筆帶過,既沒有數據支撐,也缺乏具體闡述,敘述過于模板化,如“對招生規模、專業設置做適當調整”。
3、缺乏就業質量評價指標。就業質量報告雖為高校自評,但也不能局限于自說自話。高校應該秉承嚴謹的態度,使用科學、系統的指標反映真實、全面的就業情況。教育部已要求各校盡快制定就業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但目前,在年報中明確提出就業評價指標體系的直屬高校寥寥無幾。高校需加強對就業情況進行系統評價的工作。
4、缺乏信息監督機制。高校就業質量報告經教育部匯總集中發布后,引起了媒體及公眾對“畢業生去哪兒了”的熱切關注。各類解讀紛紛出爐,如對比某地區、某類院校、某專業畢業生去向、薪酬水平。然而,各校報告的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可比性卻無人把關。教育部曾在相關通知中提到會對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情況進行檢查,但卻從未公開公布過檢查結果。2015年教育部在通知中繼續提出“將在2016年1月底前對各地和高校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情況進行檢查”,希望屆時,教育部能公示檢查結果。
另外,對比2013-2015年綜合得分和排名,得分和排名三年連續提升的直屬高校有10所:南開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武漢大學、蘭州大學、長安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南京大學。得分和排名三年連續下降的直屬高校有10所:中國礦業大學(華東)、華東理工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河海大學、同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清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浙江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