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采訪中,也有家長表示獎分制并不適合所有孩子,因為學習本身就是孩子目前的首要責任。
家長做法
達到目標就帶出去玩,否則多加補習班
“考進班級前十給買新手機,并且可以選擇一個旅游城市,考不好就多報兩個補習班。”仲瑤今年讀初一,開學之初媽媽就給她定下了本學期的學習目標。這樣的計劃,在每年的學期之初都會有一次,只不過每年的學習目標有變化。
仲瑤的媽媽表示,從仲瑤讀小學四年級后,每次仲瑤想要有什么東西,都需要通過學習成績來獲得。“一開始就是要求她每次考試在95分以上,就會滿足她當時提的要求,如果不能考到95分,就需要寫一篇自我分析來說明為什么沒有考好。”仲瑤媽媽說,雖然很多人說這種方式不好,但是從目前的效果來看,還是有可取之處。仲瑤媽媽舉例,上學期給仲瑤定的目標是考到班級前十五名,當時仲瑤提出的兌換條件是,暑假和姐姐去上海迪士尼游玩。等到暑假成績出來后,仲瑤順利進入前十五名,自然而然就去了上海游玩。“這一切都是她前期努力獲得,沒有前期的付出,就不會有后面的收獲。”仲瑤媽媽說。
和仲瑤媽媽一樣的,還有商子昂的家長。今年上初二的商子昂平時在班級的成績非常優秀,除了商子昂自身的努力之外,還得益于家里的一套獎罰制度。“從小到模擬考,大到期中考期末考,我們都會有規定,如果達到目標會有金錢或者其他方式的獎勵,如果沒有完成就會多加補習班來補過。”商子昂的爸爸說,商子昂如果成績低于之前的成績就會有懲罰,如果每次的成績比上一次的好,或者是保持之前的成績,就會給100~200元的金錢獎勵,“而這筆錢不會直接交給商子昂保管,而是用記賬的方式幫忙保留,如果他想買書或者其他物品,我和他媽媽會衡量之后,讓他拿自己的錢去購買。這樣既可以對他的金錢使用情況掌控,也可以激勵他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