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在福州某公司工作兩年,從來沒休過年假。如今年底又到了,她向老板申請休年假,沒有獲批。老板說年底太忙了不能請假,但也沒有任何補償的意思。李小姐覺得很虧,向公司爭取補償吧,又怕惹怒了老板丟掉工作,左右為難。
據了解,像李小姐這樣沒有休年假的人還有不少。有些公司甚至提出,要休年假,就沒有滿勤獎。
對此,省人社廳顏路光副廳表示,帶薪休年假是有關法規強制規定的,單位應該合理安排員工休假。確實不能安排休假的,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對員工進行工資補償。
“休了年假就沒有滿勤獎,這肯定是不合理的。”顏路光說,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帶薪休年假,這是法規賦予勞動者的權益。滿勤獎應當屬于工資,單位不能因為職工帶薪休年假而減少職工工資。(記者 劉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