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首次明確界定“校園欺凌”
2017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區某職業學院的女學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學校女生宿舍樓內,采取惡劣手段,無緣無故,毆打、辱罵兩名女學生長達6個小時,期間五名女被告人還脫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學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機拍攝了羞辱、毆打視頻,還在自己的微信群進行傳播……
2017年11月2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庭副庭長肖志勇法官當庭宣布:被告人朱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趙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2017年12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首次明確了學生欺凌的界定。《治理方案》指出,中小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學生欺凌問題是世界性的難題。2017年1月17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布了全球校園欺凌現狀最新報告,報告顯示,全世界每年有將近2.46億兒童和青少年因體貌特征、性別與性取向、種族與文化差異等遭受欺凌。有數據顯示,2017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訴3494件5468人。2016年同期,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3697人。
對比2016年和2017年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數字的變化不難發現,2017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數比2016年同期增加了1907人,增長了50.3%。
梳理發現,國內最近幾年曝光的很多起校園欺凌事件也都有女生的身影,性質之惡劣令人瞠目結舌。女孩子參與校園欺凌較多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與男孩子相比,女孩子更感性,情緒波動大,容易被妒忌、怨恨等情緒左右,更容易受校園里經常發生的情感糾紛、日常矛盾等因素的影響,誘發校園欺凌和暴力的犯罪動機。二是女孩子實施校園欺凌和暴力多數是由犯罪團伙成員共同實施,多數是基于從眾心理或朋友義氣而參與,因此容易受法不責眾、責任分散等心理的影響,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的手段和情節較為惡劣。
怎樣預防、避免和應對校園暴力和校園欺凌
一、專項治理,采取四大措施:
根據《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首先要搞好專項治理,采取四大措施。
1、加強各方面教育。學校要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建章立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完善體系。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4、及時處置。一旦發生欺凌事件,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