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年級統籌各科作業量和完成作業時間,推行精選分層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1月5日,成都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切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指導意見》,20條減負意見中包括將作業量控制納入學校常規管理,禁止學校通過家長微信群、QQ群公布考試成績和名次等。
1
書面家庭作業總量
小學三至六年級
每天不超過1小時
初中應控制在1.5小時以內
2
日常作息時間
走讀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
小學不超過6小時
初中不超過7小時
寄宿生晚自習結束時間
不晚于21:30
保障每天睡眠時間
小學生不少于10小時
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
3
使用移動終端時間
一次連續使用時間
不超過20分鐘
一天累計使用時間:
小學生不超60分鐘
初中生不超100分鐘
首次提出
不得統一要求
購買電子設備用于上課
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布置方面,“減負20條”要求,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建立作業調研、調控及年級作業集體設計等制度,要將作業量控制納入學校常規管理,明確作業研發、審核、總量控制等環節的責任人,積極推行精選分層等作業布置改革,建立分年級、分班各學科作業量、學生完成作業時間的統籌和公布制度。鼓勵布置彈性作業、體育鍛煉等。此外,《指導意見》還指出嚴禁布置懲罰性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教師應認真批改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檢查教師布置的作業并簽字。
在考試評價方面,成都禁止對小學三年級以下(含三年級)及六年級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區縣級統考及學業質量監測(小學畢業考試除外),小學每學期可進行一次期末文化課考試,初中每學期不得超過兩次;禁止學校通過家長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學生的考(測)試成績和名次;禁止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列名次。
成都要求對期末文化課考試題進行大數據分析、評估,把試題難度控制在國家課程標準內;清理考核評價學校的各類標準,嚴格控制考試成績、學業質量監測結果、升學等因素在考核評價學校及教師中所占比重;不得以任何形式下達中考升學指標,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升學率等。
“減負20條”還首次要求,不得統一要求家長購買電子設備或需付費的軟件用于上課、作業,原則上,學生一次連續使用移動終端的時間不超過20分鐘,一天累計小學生不超60分鐘、初中生不超10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