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招生有什么變化?
改變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依據的做法,積極探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統一招生辦法。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辦學特色,制定和逐步完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具體的使用辦法,學校統一招生的錄取方法應提前兩年向社會公布。各地可選擇部分縣(市、區)或學校開展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
中職招生如何進一步完善?
按屬地管理原則,把各類中職學校統一納入市縣同一招生平臺有序招生。嚴把生源關,“3+2”、五年一貫制等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學生,加快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職業院校考核評價相結合的招生機制。繼續積極穩步推進中職跨區域招生改革,設區市統籌安排中職學校跨縣域招生計劃。各類中職學校按照“應招盡招”的原則,積極面向初中畢業生、復轉軍人以及來浙務工人員子女等群體招生,盡力滿足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愿望。
招生管理有哪些規定?
第一,將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錄取。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本地范圍內招生,未經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不得跨區域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繼續實行跨區統籌招生。嚴格執行取消“三限生”“借讀生”規定,嚴禁掛靠學籍,做到“人籍一致”。
第二,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從2017級學生開始,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招生秩序。特長招生的專門測試、中外合作項目招生的外語水平測試、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院校考核評價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進行。
第三,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落實“減項、降分”要求。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第四,加強對省外中職招生管理,未經各設區市教育局批準,省外中職學校不得在我省舉辦分校和教學點。中職學??缡?、跨市縣區招生應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應納入同一招生平臺并實現有序招生。
高中段學校招生如何實施“陽光招生”?
實施高中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對違規招生如何處理?
加強對招生中違規違紀行為的檢查和處罰。重大違規違紀事件,將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如屬特色示范學校所為,予以降級直至取消特色示范學校稱號。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轄區內所有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和招生專業,堅決取消不合格職業學校及辦學(班)點,及時公布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學校名單。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堅決杜絕非法招生、有償招生、重復招生、重復錄取、搶拉生源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區域內發生較大規模違規違紀事件,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當年教育發展業績考核優秀等級評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