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財政廳6日公布,在2017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前,江蘇財政已下達各類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等補助資金19.51億元,惠及全省從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約198萬名學生。
據介紹,2017年,江蘇省各類教育階段執行的助學金資助標準和比例具體為: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的標準和平均8%的資助面發放生活費補助,并將寄宿生的資助面提高至25%,城鄉低保家庭學生補助標準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學1500元、初中2000元。普通高中學生,按照平均12%的資助面發放國家助學金,發放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收學費,所需經費全部由省財政承擔。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免收學費,按照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一定比例的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發放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對于普通高校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年8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在校生3%和16%的比例、每生每年5000元和3000元的標準分別發放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此外,按照每生每年博士13500元、碩士6000元的標準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按照每生每年博士30000元、碩士20000元的標準發放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按照每生每年博士不低于10000元、碩士不低于8000元的標準發放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江蘇省財政廳表示,省財政按相應標準和比例與市縣財政及高校分擔助學金所需經費。此外,繼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由財政全額安排貼息經費。 (顧名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