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媒報道,“臺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當街狂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后吻尸,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但法院審理時因張男認罪、愿賠償1200余萬元(新臺幣,下同),檢方改求無期徒刑或死刑。一審認定張男殺人后企圖自殺殉情借此完全占有女方,有邊緣性人格等障礙,但未來若接受精神、心理治療,有教化可能。去年依殺人、侮辱尸體等罪判他無期徒刑。上訴后,臺灣“高等法院”今判他21年10月,仍可上訴。
(資料圖)
“臺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當街狂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后吻尸。
據(jù)報道,判決指出,由于張彥文已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殺人部分改判15年徒刑,加上污辱尸體等2罪,應(yīng)執(zhí)行21年10月,剝奪公權(quán)6年。張另涉侵入住宅、恐嚇、強制等罪,應(yīng)執(zhí)行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5000元。對于宅王越判越輕,林女家屬尚無法取得聯(lián)系,而“高檢署”響應(yīng)“檢察官于收到判決后,會詳予斟酌,再決定是否上訴。”
張彥文(32歲,在押)日前向法官表明不愿出庭聽判,“高等法院”依相關(guān)規(guī)定今天并未提解他聆判。張男讀臺大時,參加校內(nèi)電玩比賽奪冠,獲“臺大宅王”稱號,犯案時在會計師事務(wù)所擔任審計員。判決指出,張男2013年通過網(wǎng)絡(luò)認識當時21歲的林女,來年3月交往并同居,10月因個性差異等問題感情生變,但10月仍依原定計劃到日本旅游5天。期間張男對林女強拍裸照,回臺后,張主動提分手并搬離同居處,但仍難以割舍彼此感情。
幾天后,張男潛進林女住處,林回家后要求其離開,于是張秀出手機里的裸照并恐嚇林女以性作交換才會刪掉裸照遭林女拒絕。后來張男懷疑她另結(jié)新歡,到超市買一把鈦鋼刀,寫了2封沒寄出去的訣別信,細訴2人往日交往時光,也向朋友、家人表示感謝及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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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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