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實施漢語拼音及漢字讀寫、數字書寫運算、外語認讀拼寫訓練等違背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今年的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陳展弘、魏剛等代表分別領銜提出關于制定《福建省學前教育條例》的議案,不約而同將目光對準了幼兒的學前教育。
現狀我省學前教育存在多方面不足
議案提到,一方面城市的一些幼兒園收費標準不合理,出現了天價幼兒園。另一方面,農村部分地區幼兒園數量過少,家園距離過長導致百姓無園可上。
“目前增長的學前教育資源仍主要集中在城市社區幼兒園、鄉鎮中心幼兒園、公辦園。”議案認為,除地理概念上的均衡以外,幼兒園還需要考慮在城鄉之間、公辦園與民辦園之間、本地居民小區和外來人口聚集地之間達到均衡。
除硬件外,軟件方面的教師資源等也存在不均衡的情形。以培訓為例,民辦幼兒園和農村幼兒園教師“在獲得培訓機會和培訓經費資助方面”,仍處于明顯的劣勢。
根據調查,學前教育發展仍存在法律上的真空地帶和相應的制度缺失。此外,租用小區物業舉辦幼兒園應向哪些部門繳納管理費用、繳費比例高低等問題存在隨意性。而民辦幼兒園是否需要繳稅則各地不一,且它的收費標準實行按成本收費,“但成本如何界定沒有明確”。
至于直接和幼兒相關的伙食、玩具等的衛生標準如何保障,目前也尚未明確,“出現安全事故,如何依法處理同樣沒有統一法定程序”。
為解決上述難題,建議從學前教育的定位、保育教育的規范、教師隊伍的建設等方面對之進行明確的規范。
建議提前教授語數外須被追責
陳展弘、魏剛等代表分別領銜提出的兩份議案,均關注到了這一問題:若學前教育機構違背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集中實施漢語拼音以及漢字讀寫訓練、數字書寫運算訓練、外語認讀拼寫訓練等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情節嚴重乃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遵循學齡前兒童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陳展弘等10名代表提出的議案認為,應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育和教育相結合、體智德美全面和諧發展的原則,促進學齡前兒童身心健康、富有個性地成長。
對此,議案認為,學前教育機構應堅持保育和教育并重。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游戲活動,保護和培養學齡前兒童的興趣和自由想象力。
體罰孩子應有明確懲罰措施
針對最近常見諸報端的體罰孩子等行為,兩份議案也提出了明確的懲罰措施。“保育教育人員應尊重學齡前兒童人格”,議案提到,若學前教育機構及其保育教育人員體罰、變相體罰學齡前兒童,損害學齡前兒童身心健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取消任職資格。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議案認為應該實行保育教育人員資格準入制度。
不得以各種名義變相收費
魏剛等代表的議案還關注到收費問題,并提出“幼兒園不得收取書本費”,不得以推銷或者變相推銷玩教具、圖書、被褥、服裝等方式謀取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議案還提到“不得以開辦各種特長班、興趣班、實驗班為名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與入園相關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等費用。幼兒園收取費用和經費使用情況應向家長和公眾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3周歲以下教育由家庭主導
陳展弘等代表的議案還提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不滿六周歲學齡前兒童的家庭教育負有主要責任,“提倡以家庭為主實施不滿三周歲學齡前兒童保育教育”。
與此同時,學前教育機構也應該加強與家庭、社區的合作,擴展學齡前兒童的生活和活動空間。在監督方面,議案認為可“鼓勵家長采用義工等形式”,參與到學前教育機構保育教育活動中,并通過家長委員會實施監督。
此外,兩份議案還特別關注到了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議案提到,幼兒園應創造條件,接收并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疾兒童提供融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