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化縣出臺《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審批管理辦法(暫行)》,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審批程序和準入門檻等作出詳細規定。
《辦法》指出,舉辦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應符合相應的基本條件,如:應符合該縣教育發展規劃和布局要求;每所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服務半徑不宜小于500米,層數不高于3層;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應設置在有利于學前兒童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地段,周圍無污染源,避開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此外,舉辦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應具備《寧化縣民辦一類托幼機構設置基本標準(試行)》、《寧化縣民辦二類托幼機構設置基本標準(試行)》、《寧化縣學前教育服務點設置基本標準》、《三明市早教機構設置基本標準》(試行)所規定的園舍、場地、設施、設備、衛生、安全、人員配備以及教育教學和管理等要求。
《辦法》規定,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要遵循“先審批、后舉辦”的原則,未經審批,任何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舉辦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審批機關原則上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審批時應提交相應的材料,如:申辦報告及《寧化縣民辦教育機構辦學申請登記表》、《寧化縣申辦民辦托幼機構部門審核意見表》、擬聘任的工作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明、相關的健康、衛生、安全等資質證明等。
《辦法》指出,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實行年度檢查制度。對年檢不合格的應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接受年檢和整改不合格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取消其辦學資格,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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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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