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3日訊 昨日,海都記者從石獅市教育局獲悉,全市首屆“師德之星”評選表彰活動已啟動選拔推薦,評選標準、程序和要求,將在石獅教育信息網公布。
根據要求,此次評選范圍為石獅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一線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工作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教師。如教師出現以下7種情形之一,均不得列為推薦人選:私自辦班或從事有償家教有償托管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在教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違背學術規范,侵占他人勞動成果等不端行為的;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出現違紀違法行為的;其他有損教師形象和聲譽的行為。(海都記者 李昌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