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新社發 蘇丹 攝
錄取——河北等多省份合并錄取批次
高考錄取批次合并是趨勢,上述《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2015年,四川合并了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湖南則將本科第三批A、B兩個批次合并為一個批次。
今年,包括河北、江西、遼寧等在內的多省份均明確,將本科第二批次與本科第三批次合并為本科第二批次進行招生錄取。上海則將合并錄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將有更多省份合并高考錄取批次,其中北京將合并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海南則將合并錄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
針對輿論較為關注的高考招錄批次改革,有專家表示,總體而言,今后不光本科第二批、第三批要進行合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也該進行合并。(完)
其他新政策
——高考作弊首次納入刑法范圍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在普通高考、全國研究生考試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將入刑定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這也意味著,今年高考作弊將首次納入刑法范圍。
——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得報考
教育部2015年規定,不得報名高考的人員中第1項為“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016年,在此基礎上,規定補充了“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這就進一步堵塞了可能的漏洞。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錄取,但因各種原因沒有入學卻保留入學資格學生報考。
——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
針對此前某些考生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具備兩個省區高考報名資格,或者同時不具備高考報名資格的情況,教育部今年3月發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明確,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高校招生考試,按各省(區、市)公布的辦法執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對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協調流出地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報考。
——殘疾人參加高考有了明確的管理規定
2015年高考,教育部明確,各級考試機構要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便利。教育部今年進一步明確,各級考試機構要按照《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這也意味著,殘疾人參加高考有了明確的管理規定。
——高考錄取結束時間推遲
針對2015年高考,教育部曾明確,各省(區、市)錄取工作應于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應在8月20日之前結束。
而今年高考錄取結束時間推遲了,今年,教育部明確,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應在8月底之前結束。
——填報志愿結束前招辦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績
今年,教育部還明確,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等學校。分析稱,這對防止高校掐尖惡性搶生源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地方新變化
——廣東今年全面放開異地高考
廣東從2013年就開始了異地高考的探索;今年起,全面放開異地高考。
據媒體報道,全面放開的頭一年,報考人數低于預期。2016年,廣東全省高三在讀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共有12958人,其中在高考報名中提出就地參加高考申請的有9985人,經過提交證明材料、審查核實等程序,最終9570人獲準在廣東高考,占申請人數的95.8%。
——河南:外語聽力成績成為投檔參考分數
河南對2016年高考政策進行一系列調整:外語聽力成績將單列,并代替外語總成績作為高校投檔的參考分數。
對此,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該省高考將更加注重外語聽力成績,這一成績將作為單列成績,在投檔時提供給高校參考。在平行志愿投檔中,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高校將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以及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提檔。
此外,河南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將實行平行志愿,并取消專科批次補錄。
——湖北:有高校對殘疾考生單獨招生
從今年起,襄陽職業技術學院面向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聽力和肢體殘疾考生進行單獨招生考試。
據介紹,這是針對經過高考報名具有高中同等學歷,有殘疾證明,生活能夠自理、符合全國普通高校體檢標準的聽障和肢體殘疾青年參加的選拔性考試。(呂春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