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重陽:人如果沒有原則,沒有倫理道德觀念,就會喪失自我!在今天的教育體制下,請別只關心成績,更要關注學生的心理!
@Mr汪wangspring:可以跟姐姐談談,弟弟在姐姐的世界里是什么。。。殺人后請別拿精神病來當借口。
@藍色2008HK:一個民族和一個社會氛圍不以孝義仁愛而存活,所有的暴力與恐怖的時刻發生也就成為常態,當社會人際關系以敵對不友善而大肆泛濫,親情的罔顧,生命的漠視將成為社會的致命傷。
男生校園捅死親姐姐,究竟有多大的仇恨讓他將刀捅向自己的親姐姐?血濃于水,據目擊者稱,就在姐姐關心地問弟弟想吃什么的時候,弟弟拿刀捅向了姐姐。再有,為何男生手中會有道具,這也是需要警方調查清楚的問題。
按照我國刑法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如果捅死親姐姐的男生是一名精神病重度患者,那么他是如何進入大學的?是如何成為一名高校研究生的?如果男生只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那么他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法律責任的。
男生捅死姐姐后,知情人稱男生患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精神病是為開脫罪名的盾牌嗎?為何殺人了,就說兇手患有精神疾病。一個正常行為能力人所做的事情超出了法律與道德的限制,無論是什么狀態下殺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殺人需要負法律責任,請別拿精神病當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