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普通高中學校計劃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比例要達到50%。這是記者從省教育廳昨日下發的《關于做好2014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了解到的。
根據《通知》,各市、縣(區)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
優質普通高中學校計劃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50%,對于近年來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職普比例低于45:55的設區市,省教育廳將予以重點督查。
同時,民辦學校要根據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合理安排招生計劃。要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進一步壓縮“三限”招生比例,每所達標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10%(不含擇校生),嚴禁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計劃、違規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
據悉,各市、縣(區)教育局要充分利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招生管理,合理控制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班級規模。
要合理設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嚴禁普通高中學校違規招收最低分數線下學生。未經設區市中招機構辦理錄取手續,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不予注冊電子學籍。
《通知》還要求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擴大中職招生規模,加大招生整合優化力度,積極擴大產業發展急需專業的招生規模,調減或停止社會需求低、就業困難專業的招生,引導和支持中職學校之間合理分工、錯位發展,避免中職學校同類專業招生拼搶生源。(記者 齊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