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邗江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離婚案。原告小童是一名在校大學生,2011年,她從重慶追隨男友阿標來揚州上大學,兩人瞞著家長登記結婚,婚后卻分歧不斷。因不堪忍受阿標大男子主義,小童提出離婚。經法官調解,雙方已解除婚姻關系。據了解,這是我市法院目前辦理的首例大學生離婚案。
1戀愛高中生網戀,為愛追隨男友到揚州
重慶姑娘小童今年27歲。2010年8月,她在網上認識了阿標。阿標,江蘇人,比小童小兩歲。兩人越聊越投機,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
2011年5月,兩人第一次見面,對彼此比較滿意。當時,阿標在揚州某專科院校上大一,小童是重慶一所高中三年級學生。
眼看小童高考在即,阿標便以“過來人”身份勸小童,建議小童報考揚州某專科院校。當時,兩人正處在熱戀階段,小童也不愿上大學后和阿標繼續異地戀,于是便答應下來。
高考分數下來后,小童以高出當地本三線30多分的成績報考揚州某專科院校,后被該校錄取。2011年9月,小童來到揚州某專科院校報到。
2分歧瞞著父母結婚,不堪男友管太嚴
2011年10月后,小童和阿標瞞著父母登記結婚。然而,婚后的幸福生活并沒有持續太久,兩人便開始為雞毛蒜皮的瑣事發生爭吵,矛盾越積越多。
相處過程中,小童發現,阿標有大男子主義,平時對她管得很嚴。比如,在學校,阿標不許她加入學生會等社團,不許她和異性同學來往,甚至不允許她化妝、打扮、參加高中同學聚會。在阿標的干預下,小童不得不退出了學校的學生會和社團。
2013年6月,小童升入大三,阿標畢業,并在揚州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此時,小童還想專升本,或者到蘇南地區找工作。但阿標在揚州工作穩定,不愿意再折騰,對小童的“專升本”想法也很不贊成。他認為,“專升本”沒有多大用處,不如早點工作。
起初,小童覺得阿標的話有道理,便答應阿標在揚州一家公司實習。那段時間,小童每天公司、學校兩處跑,既忙工作又忙學業,工資待遇卻不高,最終決定“專升本”。為此,兩人再次產生分歧。后小童通過專升本考試,考入外地一所本科院校,此后兩人開始分居。
3
離婚
經法官調解,兩人解除婚姻關系
今年2月下旬,小童訴至法院,要求和阿標解除婚姻關系。理由是,由于兩人草率結婚,她對阿標并不了解,婚后阿標干涉和限制了她的自由,兩人性格不合,感情一般,未曾孕育,現長期分居,感情已破裂。
今年3月,邗江區法院受理此案。收到小童的起訴書副本后,阿標沒有遞交書面答辯狀。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經調解,小童和阿標達成和解協議,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延伸閱讀
大學生結婚的那些事
2004年教育部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不再限制在校大學生結婚。在校大學生只要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完全可以結婚。
結婚條件包括:1.雙方完全自愿;2.結婚年齡,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3.雙方不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比如是姨表兄妹或姑表兄妹;4.雙方無配偶;5.雙方無我國法律規定的不能結婚的傳染疾病。由于有觀點認為患有傳染疾病的人也有結婚的權利,有爭議,所以具體有哪些疾病,我國相關部門還沒有確定,現在結婚只要雙方宣誓無疾病或告知對方有疾病、對方同意即可。
結婚程序包括:只要達到法定年齡,就可以帶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先去做婚檢(現在雖有說婚檢自愿,但大部分地方還是必須要做的,具體咨詢下當地民政局),拿到婚檢證明單后;帶上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人紅底2英寸合影三張再加9元錢,去民政局(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辦理登記了。如果是學校戶口,在學校開個證明就行(一般是找保衛科管戶籍的老師開)。
記者調查
大學生結婚領證并不新鮮
昨天,記者從揚州多所高校了解到,大學期間結婚的大學生不在少數。小凌是揚州大學大四學生,2012年10月10日,她和相戀4年多的男友小顧領了結婚證,結為夫妻。
小顧大小凌一屆,在鹽城上學,領證后,兩人還是維系著雙城生活,節假日時會去雙方父母那邊問候。“我們領證那會,父母也沒反對。”小凌說,領結婚證那天,他們決定,畢業那年,小凌考研究生,小顧考公務員,如今這兩個愿望都實現了。“其實結婚對我們的學業沒有一點影響,而且還讓我們多了一份責任心。”
和小凌有同樣情況的大學生不在少數,大四學生小韓也是在大三時領的結婚證。“我和他是相親認識的,大家覺得很投緣,就結婚了,由于是異地戀,并沒有影響學業。”
記者了解到,近年,在本科畢業結婚的大學生并不少見,一個學院的團委老師告訴記者,早在多年前,就有大學生在大三結婚,并在大四懷孕,由于當時已經臨近畢業,學校并沒有過多干涉,只是要求學生盡早完成畢業作品,能順利畢業。
學生觀點
近7成大學生不反對在校結婚
針對在校大學生結婚這一話題,記者采訪了部分在校大學生。
“我們一見鐘情,已經交往了2年,都認定對方是值得托付終身的人。”揚州某高校大三學生小夏帶著笑意說,法律已經明確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只要雙方父母商妥,他們打算在畢業前就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昨天,記者針對“支不支持大學生結婚”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在100多位學生中,有近7成的學生支持在校大學生結婚。
“法律允許在校大學生結婚,這是學生權利的一種進步。作為在校大學生,只要找到對的人就可以結婚。”大三學生陳晨表示,校園是愛情的凈土,等到踏上社會,愛情會染上許多現實的東西,婚姻會被車子、房子等諸多物質化的東西束縛。“畢業后會面臨很多抉擇和問題,如果現在兩個人感情確定了,婚姻可以避免后顧之憂。”
也有不少同學對在校大學生結婚持反對意見。揚大學生黃浩表示,大學生沒有牢固的經濟基礎和非常成熟的思想,又是汲取知識的最佳時期,選擇結婚并不是明智之舉,“我認為,先立業再成家,這樣的婚姻才牢固。”
專家說法
“大學生婚姻”缺乏穩定性
大學生在校結婚,這是合法的行為,但是這種行為提不提倡?在校結婚,會對大學生產生怎樣的影響?對此,揚州心理專家王道榮表示,從生理發展的角度看,在校大學生已經成熟,且符合國家的法定年齡,具備了結婚的基本條件。
“但從心理發展的角度看,在校大學生尚有學業未成,事業未立,尚未完全具備組織家庭需要的許多條件,當夫妻相處、生活摩擦等各種問題迎面撲來的時候,不少人會選擇逃避。”王道榮說。
揚州大學教育學博士朱季康認為,雖然國家已取消在校大學生結婚禁令,但在校大學生結婚一定要慎重。“在校大學生雖然都已成年,但學費和生活費還要靠家里供給,大都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加上在生理和心理方面都還不夠成熟,缺乏社會經歷,難以擔當婚姻這份責任。”
朱季康認為,大學生應該全心全意學習,進入社會后才能更好地參與競爭。“過早進入婚姻生活,讓柴米油鹽成為生活的主旋律,瑣事占據了大部分的精力,勢必會影響學業,且將嚴重影響個人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