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評選的“江湖氣”務須以體制導善
試想一下,當整個學術界,從項目申報、論文發表、成果評審、職稱評價,直至院士評選,無處不經常出現弄虛作假的人,以至使不作假者會為自己的老老實實而不安,無處不經常出現集體性的舞弊,乃至舞弊被視為一種必要的“公關”,那么我們就可以判斷,這是學術體制的整體性缺陷。
院士評選,現在也不清潔。政協會間,多位院士痛斥院士評選的歪風,揭穿一些院士候選人拉關系、包裝成果,乃至候選人所在單位集體“跑院士”:“有人說,你要當院士,沒有幾百萬元的公關費拿不下來”。
國家在科學或工程技術領域設立的最高學術稱號,也不能避免弄虛作假、沽名釣譽,算是時代風氣最有說服力的注釋吧。國家、科技、頂級精英、評選等等概念,應然狀態下,無一不指向清潔,又無一不可以為清潔背書,而實際情況,魚目混珠,這與其說令人氣憤,不如說令人氣沮。
很多人會將弄虛作假的原因指向院士所能得到的好處。是的,院士掛鉤于很多物質利益,但物質利益不足以解釋為何產生弄虛作假的評選;院士本身就是重大的榮譽,但這也不足以導致弄虛作假成為一種風氣。
我以為院士能夠獲得諸多好處或者優先,不僅不值得批判,而且可以說是正常。院士產生物質利益,這在一些國家是沒有的,但給予院士以優渥的待遇,也并不是過分之舉。院士意味著很高的榮譽,而且終身擁有,這在全世界沒有兩樣。院士能夠得到更多的科研資源,例如在科技評審與項目申報上得到更大的發言權,這也可以說正當,畢竟科技領域,從來就存在“專業認可”、“權威優先”。
然而,難道榮譽高、權威大、利益多,院士評選就一定會混亂起來?
毫無疑問,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能排除會有人意圖通過不端行為獲得好處,在科技領域,有人弄虛作假發論文,有人弄虛作假謀榮譽,都是毫不奇怪的。個別人品行不端,任何國家、任何領域、任何級別的人,都可能會有。有這類行為的人,可以說是為人道德和相應職業道德的欠缺,有些還干犯了規則和法律,受到倫理、同業乃至法律的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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