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10日訊 武漢某高校一位研究生在一家生殖中心捐精時猝死,其家屬將高校、生殖中心等相關單位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400余萬元。一審法院判定該研究生與生殖中心均無過錯,共同分擔損失。經計算,生殖中心賠償鄭某家屬19萬余元。近日從武漢市中院獲悉,該案二審維持原判。
據介紹,鄭某生前系心腦外科主治醫師,2008年考入武漢某高校攻讀外科學碩士,2010年碩士畢業后繼續在校碩博連讀,是外科學、神經解剖學和法律在讀博士。
其間,隸屬該高校的人類精子庫正在試運行,在校園內大力倡導學生捐精。經該高校附屬醫院多次動員,鄭某答應加入捐精隊伍,2010年12月在某生殖中心所屬人類精子庫簽署《捐精知情同意書》,內容包括同意自愿捐精,捐精期間每6個月作一次健康檢查。2011年1月,該人類精子庫對鄭某體檢,確認其各項身體指標合格,接納為捐精者。
此后,鄭某在11天時間內先后4次捐精。
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時許,鄭某第5次進入生殖中心的取精室捐精。13時50分,工作人員見鄭某仍未完成取精,進入取精室發現鄭某倒在地上神志不清,立即呼叫120急救。當日下午,鄭某經搶救無效,被宣布死亡。某醫院出具一份《居民病傷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確認鄭某系猝死。(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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