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10日發布消息,提醒全省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應于本月25日前登錄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申請。
今年具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高校有95所。據介紹,高校專項計劃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有關高校會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考生可根據各省市招辦發布的相關規定,查看具體實施區域。
入選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單報志愿,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進行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省教育廳特別提醒,從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記者 儲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