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發放全國統一樣式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海峽都市報訊 昨日,記者從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本月開始,對本市戶籍勞動者發放全國統一樣式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新證》)。《新證》中的信息全國有效,勞動者憑《新證》跨地區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下列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本市勞動者可免費申請領取或換發《新證》:1.新成長的勞動力(含高校應屆畢業生);2.與用人單位(指依法應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下同)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3.退出部隊現役,并按有關文件規定沒能安置到黨政群機關或事業單位入編工作的人員;4.從事個體經營、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人員;5.退出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外地調入到用人單位就業、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人員;6.從未就業且自愿辦理《新證》和其他符合失業定義的人員。
無就業經歷人員或失業人員申請領取或換發《新證》的辦證機構為戶籍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同安區和翔安區暫為區就業中心)。用人單位(在職員工不需換證)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員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時,換發《新證》的辦證機構按用工登記關系分別為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即市、區就業中心)。(本網記者 鄭友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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