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懷恨在心,便縱火燒車行。近日,同安區(qū)開庭審理了這起放火案。
阿星(化名)與被害人阿果(化名)曾合伙放貸做生意。去年4月,阿星向阿果借錢周轉(zhuǎn)被拒絕,遂懷恨在心。
阿星租了輛小轎車,加滿油開回家,再用油管和油桶導一部分汽油出來。去年5月12日凌晨,他駕車來到阿果車行門前,把汽油全部倒在其中一輛商務(wù)車的擋風玻璃上,引燃后逃離現(xiàn)場。大火一路蔓延到周圍的遮陽篷,差點燒到二樓民宅。阿星逃到山西被抓。法院認定阿星構(gòu)成放火罪。除了賠償損失之外,還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