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場大火,將居民門前的兩輛轎車燒毀。昨日,導報記者從同安區法院了解到,去年備受關注的“5·12”縱火案已經真相大白,縱火者近日在同安法院受審。
原來,是縱火者因借錢不成,就潑汽油放火燒毀他人家門口的小轎車。經查明,縱火者阿興與被害人郭先生之前發生過經濟糾紛。去年4月份,阿興向郭先生借錢未果后,心懷不滿,因此打算進行報復。
去年5月12日凌晨,郭先生的鄰居蘇女士在睡夢中被轎車的警報聲吵醒。隨后,她聽到玻璃的爆破聲,一下子清醒了。蘇女士下樓后發現,門外起了大火。打開大門,竟然是鄰居停在門口的車輛著火了,一部車已經被大火包圍,旁邊另一部車的車頭左側也燒著了。還好,蘇女士女兒及時報警。消防人員、警方趕到現場,控制住了火情,但兩輛車均被燒毀。
經查,當天凌晨2時半左右,縱火者阿興利用事先準備好的氣管、油桶等工具,從租來的一輛現代轎車中導出部分汽油,并駕駛該車至被害人郭先生住處,將油桶內的汽油倒在停放在門前的車前擋風玻璃上。隨后,他縱火點燃轎車?;饎萋雍螅瑢⒃搳W德賽商務車及旁邊的雅閣轎車和周圍的遮陽棚、監控探頭等物燒毀。
經鑒定,火災現場燒毀的兩輛車理賠金額為12萬多元,另外,再加上鐵制遮陽棚等物被燒毀的損失,總的損失有15萬多元。
案發幾天后,阿興被抓獲。近日,同安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阿興故意放火焚燒他人財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