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婦無故遭到鄰居瘋狂砍殺,一人當場死亡,一人身受重傷。2014年6月28日下午,發生在集美區后溪鎮前進村蘇營社的這起故意殺人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兇手的殘暴和失去妻子的痛苦也成了78歲的郭盡忠老人心中永遠揮之不去的陰影。
事發兩個多月后該案告破,經晨報記者跟蹤了解,郭老太被害身亡系行兇者郭朝獅精神分裂癥突發所為,兩家之間根本不存在宅基地糾紛問題。經公安部門調查,行兇者郭朝獅被鑒定為患有精神分裂癥,不負刑事責任,此案依法撤銷。
78歲的郭盡忠老人中數刀致殘
記者探訪
老人被砍成四級傷殘
近日,記者前往前進村蘇營社看望出院后的郭盡忠老人。在自家的院子里,瘦骨嶙峋的郭盡忠老人獨自倚著小凳在冬日的陽光里取暖,靜靜地看著自己受傷后的左手。從事發前的體重100多斤到如今只有70多斤重,老人消瘦了許多。雖然身體虛弱,耳朵也因為頭部受到刀傷而致聽力下降,但老人口齒非常清晰,“我現在不能使筷子了,天一涼,左手、左腿就犯麻。”
案發時,老人的左側身子被砍中數刀,當他逃到大廳時,渾身是血的郭老太早已躺在血泊中……目前,郭老左手臂內還嵌著鋼板,手臂一旦用力就是一陣鉆心的疼。除了左側身軀,老人的右側頭部、上身多處都有不同程度的刀傷。老人雙手的手筋全斷,被鑒定為四級傷殘。比起之前的身體硬朗,現在老人的生活起居都得有人照顧,受過傷的手甚至連洗臉和穿衣服都無法自理。
律師說法
代理監護人應擔責
老人的長孫郭先生告訴記者,從爺爺入院以來,家中已花費近10萬元的醫療費用,后續的治療費用無法預計。據了解,嫌疑人郭朝獅的弟弟為其代理監護人,目前郭朝獅在仙岳醫院接受強制醫療。
精神病患者行兇,七旬夫婦遭遇如此砍殺又該如何維權?為此,記者咨詢了廈門金海灣律師事務所的鄭志寧主任,其表示,行兇者郭朝獅作案時處于發病期,無刑事責任能力,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其弟弟作為他的代理監護人,沒有履行好監護責任,致使精神病患者肇事,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