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我市首次啟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工作,切實滿足我市工薪收入群體剛性住房需求,進一步豐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
目前我市已籌集部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分別位于翔安區及海滄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首批計劃推出翔安區珩邊居住區項目,主要戶型為70平方米的三房型,項目周邊配套幼兒園、小學和中學。
什么是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本市無住房的工薪收入群體和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群體進行配售。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原則上不予回購。
申請需滿足什么條件?
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且符合下列基本申請條件之一: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1年,申請人本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8周歲;申請人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初級及以上職稱(含可對應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或者具有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并在本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36個月且申請時仍在保(發生中斷情況的累計不超過6個月且相應的月份不計在內);單身居民年滿25周歲,可以個人名義申請,但需取得本市戶籍滿1年或者符合本款第二項規定的條件。
如何申請?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常態化線上申請的方式。 由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注冊登錄“廈門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按要求填寫申請家庭有關信息及相關聲明和授權,提交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向需求。線上操作存在問題的,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前往戶籍地(非廈門戶籍可往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員協助通過線上申請。
申請完成后,我市將結合申請輪候情況,面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適時開展配售。輪候實行動態管理。申請家庭主動撤銷、不再符合申請條件、未按規定參與項目申購或選房、已完成選房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取消輪候,在退出輪候之日起滿1年后方可重新提交申請。
提醒
以下情況不得申請
●在本市有房產轉讓行為,至申請之日未滿5年
●購買的本市保障性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已辦理上市轉讓或者轉為普通商品住房
●已申請本市保障性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等其他銷售類政策性住房且未按規定辦理撤銷或者退出
●已申請本市保障性租賃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質的租賃住房但未按規定辦理撤銷的,或者已入住但未簽署退出承諾書
●在本市已享受過房改房等福利性住房但未按規定騰退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點擊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與保障性商品房主要區別在哪?
●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而保障性商品房符合一定條件可上市交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是兩類不同的銷售類保障性住房。
主要不同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原則上不予回購。自合同約定交付時間起滿10年的,可按規定轉讓給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具體規定另行制定。
保障性商品房符合一定條件可上市交易。即保障性商品房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起滿一定年限的,可按合同約定的上市交易指導價與原購房價的一定比例繳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轉為普通商品住房或者上市交易。市民可撥打968383咨詢。(記者 朱道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