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綁定店內銀行卡的公用手機,假裝核對訂單,實則偷偷往外轉賬……身為鼓浪嶼一家旅館的前臺,林某一個月內私自轉走10萬余元。昨日,記者從思明警方了解到,鼓浪嶼派出所已將這名店員抓獲,幫店主挽回了損失。
10萬余元不翼而飛疑似被前臺店員盜刷
王女士在鼓浪嶼開了一家旅館。2月中旬,她在店里盤點上個月的賬戶余額時,發現賬單對不上——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幾乎每天都有不明確的轉賬記錄,金額從2000余元至5000余元不等,賬戶金額一個月內共少了10萬余元。
王女士懷疑是前臺店員偷了錢。據了解,該旅館經常有網上訂單,還要定期跟一些旅游網站結算,于是王女士把一部綁定旅館收款銀行卡的手機放在前臺,手機里還保存著她的身份證和銀行卡正反面照片,供前臺值班店員核對賬單。
不過,該店共有3名前臺店員輪值,到底是誰將錢盜走的?王女士為此報警,鼓浪嶼派出所民警周哲滄介入調查。民警核對了轉賬時間和值班時間,發現一名姓林的前臺員工的值班時間與轉賬時間重合。不過,林某已經回了安溪老家。
上班半個月就起歹念暗中轉走銀行卡內錢款
3月11日,林某從老家返回廈門,鼓浪嶼派出所民警立即將其控制。在民警的詢問下,林某承認是自己轉走了這10萬余元。經民警調查,林某今年21歲,安溪人,平時喜歡高消費。2019年12月初,應聘到該旅館工作后,接觸到這部綁定銀行卡的手機。僅僅工作了半個多月,熟悉工作流程后,林某就動起了歪念頭。
林某趁著店內沒有顧客,其他前臺人員不在時,假裝核對訂單,利用手機里店老板的銀行卡、身份證照片,開通了多個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分多筆將銀行卡內的余額轉出,供自己平時揮霍。
林某被警方抓獲后,家人幫他退還了10萬余元贓款。內鬼被揪出,旅館的損失得以挽回,3月24日,王女士為表感謝,特意為鼓浪嶼派出所送來一面錦旗。
目前,林某已因涉嫌盜竊被思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警方正對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提醒】
妥善保管支付手機及時掌握卡內余額
事情發生后,王女士在民警的建議下,將供前臺使用的手機改為專人保管,并且將手機與銀行卡解除綁定,防止類似的情況發生。
目前,不少商家都開通了移動支付,方便日常收款和管理,民警提醒商家,涉及經營的移動支付手機最好由專人管理,收取銀行驗證碼、余額通知短信的手機號碼最好由本人保管,或同步發送到自己的手機上,防止銀行卡被盜刷還不知情。(記者 張玉榕 通訊員 思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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