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快遞碎成了七八塊
朋友寄來貴重物品,因疏忽沒有保價,吳先生收到后卻發現東西碎了,快遞公司遲遲沒有處理。近日,吳先生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
客戶:快遞寄的水晶洞碎了
昨日,吳先生向導報記者反映,本月13日下午4點左右,他收到朋友從福州寄到廈門的一個水晶洞。“快遞員送到我們店,我不在,他也沒讓店員簽收,直接放在柜面就走掉了。我也沒接到短信和電話。”吳先生介紹,兩個小時后,他回到店里打開包裹,發現水晶洞已經碎成七八塊了。
當天他找寄快遞的申通公司投訴理賠事宜。“對方每次都說在處理中,到現在都沒下文。我也不是想讓快遞員賠償,只是想要他們公司給一個說法。”
快遞:應該讓寄件方來索賠
吳先生透露,這個水晶洞價值約5000元,不過,朋友郵寄時沒有進行保價。
導報記者聯系了申通快遞,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正在處理此事,會調查和賠償,但提出索賠的主體應當是寄件方即吳先生的朋友。
導報記者問:“為何過去半個月仍沒有給吳先生一個明確解釋?”該負責人閃爍其辭。
律師:收件人有權進行索賠
對此,導報記者咨詢了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的張嘉嘉律師。
他認為,根據《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毀損或者內件短少,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郵件丟失、毀損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快遞服務合同實際上是利益第三人合同,收件人作為利益第三人,是享有獨立請求權的。
同時,依據《郵政法》第六十五條,“快遞企業應及時、妥善處理用戶對服務質量提出的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