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廈門地稅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通告: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局不再向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局印制的《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按規定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
2016年8月31日前,開具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商家)為稅務機關代為墊付的獎金,應于2016年9月30日前辦理獎金兌付手續,代墊獎金的領取期限也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中獎者未在消費現場兌獎的,可在規定期限內按規定在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任一辦稅服務廳辦理兌獎手續,兌獎期限為開具發票之日起30日內,2016年9月30日后地稅機關不再辦理兌獎手續。